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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黑龙江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为了有效地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全馆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馆区安全稳定,结合我馆管理工作实际,现制定我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本馆由领导带班,并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谁开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我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的主题责任,确保准备充分、保障健康、安全有序。同时,将全体职工和观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以确保本单位不出现疫情为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馆区和社会安全的稳定。
三、细化防控措施
(一)落实管理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在岗,一旦发现情况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各部室要结合灵活办公制度,认真落实值班人员,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通畅,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二)加强动态管理。值班工作人员负责所有馆内人员的温度测量工作,及时登记备案,发现体温超过37.3℃的职工,禁止入馆并立即上报防控小组。防控小组需及时跟进,按预案要求进行处理。各部室要了解和掌握本部室职工的去向,做到准确掌握职工目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电话网络保持可联状态,对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都有登记,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上报。认真统计中风险以上地区返回人员以及与返人员有接触史的职工相关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好疫情期间全馆职工日常监测反馈工作。
(三)杜绝交叉感染。1、对因公来馆的外来办事人员进行扫描“大数据行程码”和“龙江健康码”登记并测量体温等,如发现体温过高等症状禁止进入本馆,并及时上报防控小组。2、全面保障应急物资,备足备好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并做好发放工作。3、保洁人员要每天对展厅、办公区、卫生间、垃圾桶、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利用新风系统保证馆内空气流通,科学合理做好消毒工作。4、对进入馆内参观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查看“行程码”和“健康码”,显示“无症状”参观人员做好相关登记方可取票参观,参观人员需戴好口罩(不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参观时不要聚集,减少近距离交流,做到分散式参观,保持至少1.5米以上距离,并限制参观人数。参观结束后尽快离开。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应立即要求其到医院就诊,报告防控小组,通知家属,居家隔离,跟踪掌握病况,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方能上班。
(二)对确诊、疑似感染或有异常发热、咳嗽的职工立即排查密切接触者,坚决做好隔离工作,每天统计体温及其他健康状况。在隔离观察期如出现呼吸道、发热、乏力、腹泻等症状者,立即上报防控小组并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三)对病例办公室、活动区域进行消毒。必要时上报防控小组请求协助。
(四)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带班领导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以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坚决追究责任。
伊美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0458-360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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